您好,欢迎来到江苏省输血协会门户网站!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闻动态字体:【
国内出台首个无偿献血者大病救助金管理办法
 

作者:王晖   来源: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13 08:37   点击率:1744

??

582014年度南京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表彰暨南京红十字无偿献血者大病救助金管理办法 发布会在市血液中心拉开帷幕。南京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张杰,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潘淮宁,南京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秘书长何慧君及有关负责人,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李俭及有关负责人,南京市各区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以及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主任蔡旭兵、书记周慧芳、副主任傅强等共同出席了会议。当日,市红十字会和市血液中心联合制定的无偿献血者大病救助金管理办法出台并生效。据了解,该管理办法是国内成立的首个针对无偿献血者的大病救助金。

活动当日正值第68个世界红十字日。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是《中国红十字会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职责和义务,也是致力于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的重要力量,借此契机,“南京红十字无偿献血者大病救助金”正式启动。该救助金主要用于救助曾经在南京地区参加无偿献血(包括省、市血液中心及部队血库献血),患大病并有特殊困难的求助者。据了解,大病特指一类疾病:指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含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以及二类疾病:指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脑外伤、主动脉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慢性肾功能性衰竭、急慢性重症肝炎、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重症糖尿病、消化道出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症精神病。凡符合救助金适用范围的求助者,必须填写申请表,到所在区红十字会递交申请,并提供求助申请表、南京地区无偿献血证、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二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证明,医疗费发票等复印件。区红十字会完成对求助人家庭情况的审核,符合事实的,报南京市红十字会赈灾救护部,经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给予救助。

据悉,该救助为一次性救助。医疗费总额不超过2万元,救助1000元;医疗费总额超过2万元、不足5万元,救助2000元;医疗费总额超过5万元、不足10万元,救助3000元;医疗费总额超过10万元、不足15万元,救助4000元;医疗费总额超过15万元,救助5000元。对于与求助者无利害关系的爱心机构和爱心人士的指定捐赠不受额度限制,全部用于该求助人的救助。

该救助金的每一笔捐款都将按照《南京红十字无偿献血者大病救助金管理办法》公开透明地使用。这项救助金的建立和使用,是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无偿献血者的关心和爱护,是一种社会正能量的凝聚,将为南京地区无偿献血事业的稳步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返回首页| 政策法规| 献血服务| 资料下载|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3-2020 江苏省输血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 版权所有:江苏省输血协会 苏公网安备32010202011631 苏ICP备14004113号

E-mail:www.jsbt.org.cn Tel:025-85412676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79号

技术支持:广东穿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www.stpa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