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商洛日报 来源:商洛日报 发布时间:2014-01-20 00:16 点击率:3846
为鼓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减轻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经商洛市卫生局研究决定,商洛市无偿献血农民的新农合个人缴纳基金,由市中心血站代缴。
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启动无偿献血农民免缴个人缴纳新农合基金政策。农民参加无偿献血时,市中心血站为其开具《商洛市农民无偿献血证明》,每无偿献血一个单位(200毫升)开具1份证明,2个单位开具2份证明,依此类推。从5月1日起市中心血站为献血农民出具的《商洛市农民无偿献血证明》,可顶替任一年度的个人缴纳新农合基金,各级政府在征收新农合个人缴纳基金时,无偿献血农民可凭一份《商洛市农民无偿献血证明》免缴一人一年度新农合个人缴纳基金,免缴对象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此项优惠政策仅限于无偿献血的农民。对于参加无偿献血的非农人员,献血不能代替其农民身份的直系亲属的新农合个人缴纳基金。免缴新农合个人缴纳基金的无偿献血的农民朋友及其直系亲属除享受这一政策外仍享受商洛市有关医疗用血减免待遇。2007年5月1日以前无偿献血的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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